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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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起,一批涉税新规将正式实施,点击文件名还能看到更多! 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购税业务:2月起试点,6月起扩至全国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
2020年1月1日起,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需要以实名登录,不再支持以CA方式进行登录。因此,小编提醒各位办税人员在明年1月1日前,务必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端进行实名...
2019年12月份纳税申报日期到16号结束,纳税人要在16号以前完成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一)增加便利检举人的举措。《办法》规定检举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