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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税务部门严打骗税虚开违法行为!持续保持
发布时间:2018-07-25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进一步加大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力度,对骗税虚开高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惩专业骗税虚开团伙。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四部委有关部署要求,密切合作集成攻坚,继续保持打击骗税虚开高压态势。
 
  天津税务严惩失信违法 跨部门联合惩戒
 
  为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税务部门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布偷逃骗税“黑名单”案件123件。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除了有关信息会被税务部门向社会公示外,还会受到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34个部门的28项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2018年6月,由天津市税务部门参与建设的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成功上线。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实现了对“黑名单”当事人跨部门联合惩戒信息推送、实施、反馈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去年,上了税务系统“黑名单”的206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被税务部门直接判为D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也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并在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税收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实施严格管理。不得享受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近年来,天津市税务部门将税收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纳入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守信和失信纳税人信息共116次,推送内容包括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在内的信用信息共3700余万条。向“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推送包括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在内的信用信息共70余万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户纳税人迫于联合惩戒的压力,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37亿元。
 
  福建省严打骗税虚开违法行为
 
  福建省对骗税虚开等涉税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据悉,1至6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截至目前,已认定2户出口企业涉嫌骗税,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8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46户,已认定对外虚开发票1126份,价税合计1.30亿元;接受虚开发票8063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据介绍,骗税和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骗税和虚开还呈现以下新动向、新特点:一是利用空壳企业实施暴力虚开。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或借用他人身份)、虚假地址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和代理记账会计机构办理涉税事项,虚拟进项进行暴力虚开,短期大量开票后走逃;二是骗税风险行业扩展到多个领域。从近几年的案源来看,骗税风险涉及的行业已经从服装、水产品等传统行业扩展到手机、电子产品、农产品等领域;三是成立境外关联公司进行虚假结汇。不法分子通过其关联人员注册离岸公司,由境外离岸公司虚假付汇,进而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林少校表示,近年来,福建省税务稽查部门按照“体制打骗、机制打骗、方法(大数据)打骗”的总体思路,紧密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以及人民银行四部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作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对骗税虚开团伙实施“链条式”打击,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营造公平有序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全省各级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192户,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2.54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87户,涉及发票份数合计20.02万份,价税合计624.8亿元,共认定对外虚开发票3.24万份,价税合计120.28亿元;认定接受虚开发票1.73万份,价税合计20.73亿元,挽回税款损失累计10.5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侦办71户,移送公安部门40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3户,控制犯罪嫌疑人19人。
 
  云南多部门建立联合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机制
 
  今年初,让云南某煤炭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于清(化名)没想到的是,在他准备出境时却被公安机关依法阻止。原来,因涉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他已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骗税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且呈现专业化、团队化、跨地域化的趋势,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但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税务部门仅能依靠行政执法权查处案件,而虚开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许多交易采取现金或私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难以核实资金真实的流转情况。查处骗税案件的取证更是难上加难,纳税人真实的物流情况难以核实,仅凭税务部门难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如何破解难题?省税务局、省公安厅、昆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四部门根据国家四部委相关要求,及时出台符合云南实际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合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机制,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实现案件高效查办。对虚开等案件提请警方提前介入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暴力虚开并走逃的不法分子及时布控,海关部门发现涉嫌骗税线索及时移送税务部门,银行部门负责将异常资金往来线索信息移送税务部门,配合案件取证调查。四部门深入剖析暴力虚开、利用电子产品为媒介的“一条龙”骗税违法新趋势,对物流、资金流、票流进行联合查证,统一部署,精准打击,联合查处了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同时,采取“打”“防”结合的办法,在“防”上下功夫,在“打”上出重拳,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虚开和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上半年,云南省税务部门共检查涉嫌骗税、虚开企业170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8643份,涉及税额2.55亿元,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333份,涉及税额2468.28万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额2170.6万元。
 
  此外,云南省税务部门还通过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失信行为监管,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并联合发改委、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几十个部门共同进行惩戒。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当事人,公安部门配合阻止其出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金融机构限制其融资授信,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上半年,省税务局将49件涉税违法案件纳入“黑名单”管理,已向联合惩戒相关部门推送8件,多人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被公安机关阻止出境。
 
  甘肃省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
 
  近日,甘肃省重拳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阶段性成果明显。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部门通过对321户疑点企业中的277户实施重点稽查,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76份,金额12.08亿元,税额1.8亿元;认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67份,金额3.06亿元,税额0.51亿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5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4人,网上追逃12人,打掉5个虚开违法团伙。
 
  据介绍,甘肃省多部门联动,将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与失信联合惩戒、扫黑除恶等工作相结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推进联合惩戒。甘肃省税务局和兰州市税务局分别通过发布诚信“红黑榜”公布惩戒措施。同时,税务部门通过防管查并举阻断发票暴力虚开。在加强源头防范方面,完善实名办税。实现实名采集全省通办,线上线下实名信息一体化存储,还加强了发票领用管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区别供应发票,要求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通过开展失控发票清理、运用发票大数据开展分析监控和集中推送应对,补税5.03亿元。
 
  另外,在加强查处打击方面,按照“打团伙、端窝点、查串案、办大案”的思路,以团伙类、重点类、行业专项整治类和暴力虚开等四类虚开案源的171户疑点企业为重点,将省局筛选出的107户关联疑点企业、市(州、区)税务机构自行分析筛选的42户虚开风险企业和公安部门移交的1户疑点企业作为扩充对象,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虚开普通发票偷税、利用空壳企业暴力虚开发票,及医药、农产品、机动车销售等三个行业的虚开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查补入库税收1432万元。
 
  来源:综合各地税务机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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