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公积金企业缓缴!
发布时间:2020-02-1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会议确定,
1.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 突出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的首要任务。抓紧出台科学分类、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证金。加快落实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通过跨区域点对点劳务协作等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对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纠正。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等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就业主体,要抓紧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3.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国务院出大招对冲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免征5个月
以北京地区为例,2019年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为16%,医疗保险为8%,失业保险为0.8%,生育保险为0.8%,工伤保险因行业而异大致为0.5%-2%不等。企业负担最大的养老保险,以及失业、工伤保险,可以获得5个月的减免。
中小微企业5个月社保减免
“对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5个月,政策力度比较大,也比较及时。免征5个月,既考虑到了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同分担疫情冲击的影响,也有在疫情拐点后,让企业休养生息、通过税费减免帮扶企业尽快恢复的考虑。一次性出台这些政策,有助于稳定预期、稳就业,避免短期冲击长期化。”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
大型企业3个月社保减半
“这个减免政策是分层次的。延迟复工,对几乎所有企业造成影响。企业没有正常生产,仍有工资性支出,大企业也面临经营压力。对大型企业给予3个月的社保减半征收,是成本分担的措施。由于中小微企业对就业贡献更大,经营更为脆弱,需要分担、扶持的力度更大,政策比较有针对性。而湖北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省份,给予地区特殊政策。”张斌表示。
张斌表示,由于疫情对经济而言是短期冲击,因而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加以对冲,政策力度要足够大,以对冲稳增长的压力。考虑到短期收支缺口,短期赤字率可适当提高,这并不会对财政的可持续性造成长期影响。出台这一系列积极政策,关键在于尽快平复短期冲击,不影响既定的改革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