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9 热度:
新型冠状病毒持续肆虐,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另明令规定各企业开工日期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惠阳|大亚湾老板和员工都心有戚戚,病毒何时休,生活怎么办?
启航好帮手来捋一捋关于停工停产那些事~~
1
问题一:我们公司不幸有因病毒隔离观察人员怎么办?
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不能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按照视同该员工正常提供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在抗疫期间应尽量保证职工不下岗或者少下岗;若因此导致企业发生亏损并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稳岗补贴。
根据《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规定,广州市稳岗补贴情况如下:
2
问题二:春节假期延长,没有提供劳动是不是没有工资收入?
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30天),企业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给职工发放生活费。
各地生活费标准不一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广东省生活费发放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由于发放的生活费(2100*80%),低于5000元的个税费用扣除数,因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
问题三:我们公司2月10日开始复工,税款申报怎么办?
根据税总函〔2020〕19号规定:全国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月份的法定申报期可以延长至2月24日;如果法定延期之后仍有困难未能及时申报可以申请继续延期,申请通过以后不影响税控设备使用和发票认领。
另外根据人社厅明电〔2020〕7号规定:社保逾期应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不加收滞纳金。
4
问题四:有参加抗疫防疫工作人员工薪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此次参与抗疫防疫的工作人员可接受每人每天300天/200元的政府补助,
根据粤税发〔2020〕16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且不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疫情防控期间对其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工作采取专业辅导、精简资料、便捷办理。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再根据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规定,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抗疫防疫过程中因工作职责感染病毒或因病毒死亡的,应确认为工伤,支付工伤补偿,支付标准如下:
5
问题五:单位存在在建工程,停工停产期间借款费用资本化是否暂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一条及其应用指南规定:非正常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建工程,其借款利息暂停资本化。
正常中断仅限于为了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经程序或者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而因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则为“非正常中断”。
本次因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符合“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即符合“非正常中断”条件; 但持续时间仅10天(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9日,春节假期延长),并未超过3个月,因而在建工程借款费用仍需资本化。
若因工人处于隔离状态无法开工,同样符合“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性质,若隔离时间较长,导致3个月无法开工,停工期间需要暂停资本化。